界面新闻记者 | 杨志锦

界面新闻编辑 | 江怡曼

近期,多个省份陆续公布《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其中一些地方将城商行、农商行、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纳入审计范围。

据界面新闻记者梳理,审计揭示的主要问题有:掩盖不良、信贷风险管控不严、支农支小力度不足等,审计相应提出严控贷款审批等关键环节风险、严肃查处金融机构违规行为等审计建议。

掩盖不良

浙江省审计报告称,2023年下半年对2家银行审计结果表明,2家银行聚焦主业,强调特色发展,积极防范化解风险。但审计发现“未按照风险程度将贷款及时纳入不良资产管理”的问题,具体而言,2家银行有4.36亿元贷款已经具备不良贷款特征,但未纳入不良资产管理。

按照监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按其风险大小分为五级,即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这种分类方法是银行主要依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即最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实际能力,确定贷款遭受损失的风险程度。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3.33万亿,不良贷款率1.56%,整体资产质量仍保持在较好的水平。分银行类型来看,城商行和农商行不良率较高,分别为1.77%、3.15%。因此,城商行和农商行不良贷款也是金融审计的重中之重。

内蒙古对当地农信系统审计后指出,风险隐患叠加传导,部分法人机构金融、债务、房地产风险交织。5家法人机构13.91亿元流入房地产领域,其中1家房地产贷款余额的82.81%形成不良贷款;1家法人机构未有效控制国企贷款规模,21.22%形成政府债务。

内蒙古审计报告还指出,部分法人机构资产质量较低。8家法人机构少计不良贷款和不良非信贷资产41.12亿元;7家法人机构未足额计提准备金,总缺口高达31.95亿元,风险抵御能力弱。

据界面新闻记者采访了解,银行少计不良的动因包括:贷款风险等级分类不准确;避免触发监管红线(根据《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试行)》,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不应高于5%)进而规避监管问责;内部绩效考核逼迫等。

实践中,一些金融机构甚至以贷还贷,掩盖不良贷款。这类不良通常以借新还旧的形式发生,企业通过向银行申请一笔新的贷款来偿还原已到期但无力按期偿还的旧贷款本息,实质上该笔贷款已经形成不良,应计入不良贷款总额中。

如北京市审计局披露,个别地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调查制度执行不到位,29.06亿元贷款形成不良或被违规使用,另有4.87亿元新发放贷款实际用于偿还该行以前年度不良贷款。

近年来多省份推进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工作,不良贷款清收是重要一环。北方省份某农信系统高层直言,存量不良资产清收是农信系统改革化险的关键,只有将不良资产清收的工作做实,才能为后续的改革奠定基础。农信社不良资产形成又有复杂的原因,需要同步推进惩治金融腐败等工作。

一些地方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工作进行了审计。如辽宁省对6个市的9家地方中小银行2021年至2023年6月底不良资产核销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相关中小银行积极开展清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但审计也发现,一是部分核销数据不实,1家银行2022年核销非真实转让不良资产,1家银行2021年18笔核销成果合计4.94 亿元因资产减值准备及利润不足,未进行核销账务处理。二是部分银行核销工作不规范,5家银行在借款人有偿债能力情况下核销不良资产合计2.19亿元,3家银行在未取得诉讼裁定结果情况下核销不良资产合计2841.69万元,1家银行核销入账不及时5907万元。

内蒙古审计报告指出,部分农信机构处置不良资产化险成效不佳。5家法人机构为完成高风险机构“摘帽”任务,向地方国企转让或出让不良资产,转让价款回收情况差;1家法人机构2年内转让不良贷款4.06亿元,仅收回现金374.64万元。

内蒙古审计厅建议,科学谋划金融资本布局,对本级现存国有金融企业进行整合优化,明晰定位;深入整治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成效差、资产质量低、风险抵御能力弱等问题,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信贷风险管控不严

贷款投向也是审计关注的重点内容,审计指出部分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农支小力度不足。

如内蒙古审计厅指出,部分农信机构支农力度弱化。22家法人机构涉农贷款投放额降幅最高达41.14%,近70%法人机构未开展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等支农贷款业务。

江苏省审计报告指出,部分地方银行虚增小微贷款规模39.79亿元,5家银行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呈下降趋势,33家银行收取符合免收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保证金19.9亿元。

甘肃省审计报告指出,部分信贷资金运营效益不高。1家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资金1.35亿元闲置,未充分发挥效益,2家金融机构及所属6个单位涉农、小微贷款投放力度不足,增速缓慢。

此外,一些地方审计指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信贷风险管控不严格。甘肃省审计报告指出,1家金融机构所属2个单位股东贷款形成不良,涉及金额10.52亿元;1家金融机构所属3个单位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造成1.19亿元存在信贷风险;2个单位贷款抵质押不合规,涉及金额2300万元。

安徽省对全省农信社系统资产质量和风险控制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了全省83家农村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股权管理、贷款业务和金融投资管理情况。审计发现:一是信贷资产质量不高,抵(质)押品质量不高,管理不规范,部分贷款出现损失或风险。二是违规发放贷款,25家银行违规向62户无经营活动企业发放贷款,45家银行存在突破授信集中度、变相接受本行股权质押违规向股东发放贷款等问题。

广东省则审计了该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和广州农商行资产情况,延伸抽查了省农信系统部分金融机构的有关事项。审计指出,信贷业务风险管控存在漏洞。20家金融机构未按规定约定中长期贷款的分期还款计划,涉及贷款余额3.09亿元。1家金融机构对信用卡持卡人身份审核不严,有42张信用卡激活前持卡人已死亡但仍产生交易,涉及余额76.16万元,存在信贷资金损失风险。

广东省审计还指出,一些金融机构违规开展存贷款业务。1家金融机构对提前支取的定期存款仍按定期利率计付利息,多付利息9153.55万元。

“可能之前为了揽储,银行开发了一些创新型存款产品。相较于普通的定期存款,创新型存款产品提前支取按照存款期限靠档计息,但实际上应该按照活期支付利息。不过这类业务现在不允许做了,监管禁止手工补息。”某股份行西部省分行人士表示。

今年4月,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发布《关于禁止通过手工补息高息揽储 维护存款市场竞争秩序的倡议》明确,银行应将手工补息纳入监测管理范围,严禁通过事前承诺、到期手工补付息等方式,变相突破存款利率授权要求或自律上限。

对于前述问题,安徽省审计厅建议,要高效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提升地方金融机构服务水平和风控能力,严控关联交易、大额授信等关键业务和授信授权、贷款审批等关键环节风险,严肃查处金融机构违规行为,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

谈及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肖远企8月21日在国新办发布会表示,采取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搞“一刀切”。中国非常大,中小金融机构分布在全国各个地方,从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到县乡村都有中小金融机构,每个机构服务的区域情况不一样,每一个金融机构本身的情况也不一样。所以我们是坚持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的原则。